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视频服务管理规则(暂行)
一、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网信中心)面向校内提供网络视频会议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服务对象为学校职能部处、直属单位、院系及重点实验室等校园网单位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暂不对校园网个人用户提供服务。
二、本服务的使用需遵守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校园网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本服务主要用于校内教学、科研及日常校务管理,不得用于商业等其他用途。
四、本服务的申请:用户使用本服务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首先点击网信中心主页(http://its.dlut.edu.cn)的“视频会议”链接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视频会议服务申请表”,并详细填写、打印、签字、加盖公章,然后将申请表递交到网信中心信息资源管理部,申请本服务。
用户的申请由网信中心审批。未通过审批的申请将由网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并告知未通过审批原因;通过审批的申请,网信中心将根据申请提前2个工作日建立服务,申请单位可在此期间进行会议前的测试工作。
五、本服务的使用:本服务可通过http://its.dlut.edu.cn/“视频会议”链接进入,并阅读本管理规则及“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视频会议服务使用指南”,用户可参考使用指南,自行完成会议。网信中心负责保障本服务的正常运行,并在服务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处理。对于用户客户端的软、硬件或网络问题不在网络视频会议服务范围内。如果用户有特殊用途或者占用资源较多,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资源使用费。
六、如用户没有能力自行使用网络视频会议服务,网信中心有偿提供技术服务。用户可在申请表中直接申请,也可在申请审批后追加申请技术服务。追加技术服务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中心申请,由于受时间、场地等条件限制,对于追加技术服务中心不保证能按期正常完成本网络视频会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技术服务时间为:技术服务申请提出后到会议结束期间的校内正常工作时间。技术服务方式为现场(限校本部)、电话(限国内)及email三种方式,网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实施服务。
技术服务具体分为技术支持、技术设备支持2种。技术支持服务负责解答本服务相关问题,协助校内用户进行本服务的前期软、硬件调试,协助远程用户进行前期调试。技术设备支持服务仅限于校内本部用户,提供会议终端主机、音视频输入设备,并由网信中心负责校内客户端的前期调试,保障校内用户可正常参加会议,通过电话(限国内)或email方式协助远程用户进行前期调试。
会场现场的音响、投影设备及网络带宽情况不在技术服务范围内,需用户自行解决,应满足本服务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视频会议服务使用指南”。
七、如果使用本服务及技术服务产生了费用,则收费统一纳入校园网收费管理中,全部费用从用户申请表中所填“校园网帐号”中扣除,如该帐号余额不足将停止视频会议服务。
八、用户需按照在申请表“会议用途”中的说明使用本服务,不得转做他用,否则网信中心有权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九、本服务为网信中心自建服务,与教育部专用视频会议系统为两套不同系统,如需使用教育部专用视频会议系统请咨询相关部门。
十、网信中心保留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与修改权。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