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校园网域名使用规则
一、大连理工大学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中心正式注册的域名是dlut.edu.cn,该域名依法履行了备案手续,备案号为辽ICP备05001357。
二、dlut.edu.cn域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管理,为全校提供本域下的域名注册服务。
三、域名的命名规则:可以由26个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连接符“-”组成。完整的域名长度不超过25个字符。
四、域名的使用对象是校内各单位,暂不提供给个人使用。
五、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用于商业或盈利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校园网正常运行。不得用于所申请用途之外的用途。
六、域名的注册必须经过单位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审批、备案。
七、域名不得转让和更改,只能先将原域名注销,再重新注册新域名。
八、变更域名对应的IP地址应下载并填写“域名对应IP地址变更”申请表,经过单位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九、变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到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进行更改。
十、域名停止使用应履行注销手续,填写“注销域名申请表”,经过单位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备案。
十一、域名在6个月内一直未使用的,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有权将其注销。
十二、若域名使用单位出现了违规行为,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暂停域名的使用,待其纠正违规行为并提交书面保证后,才可重新使用域名。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本规定。
2009年5月1日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